1.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》調整的動物疫病有:禽霍亂、雞白痢、禽結核病、雞新 城疫等;不包含白肌病。
2.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》第二十七條動物疫情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認定.
3. 動物飼養場、養殖小區選址應當符合下列條件:距離生活飲用水源地、動物屠宰 加工場所、動物和動物產品集貿市場500米以上;距離種畜禽場1000米以上;距離動物診療場所200米以上;動物飼養場(養殖小區)之間距離不少于500米;距離動物隔離場所、無害化處理場所3000米以上;距離城鎮居民區、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區域及公路、鐵路等主要交通干線500米以上。
4. 跨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引進的乳用、種用動物到達輸入地后,在所在地動物衛生 監督機構的監督下,應當在隔離場或飼養場(養殖小區)內的隔離舍進行隔離觀察,醫學全在線www.med126.com大中型動物隔離期為45天,小型動物隔離期為30天。
5. 所稱動物診療,是指動物疾病的預防、診斷、治療和動物絕育手術等經營性活動。不包 括人工授精。
6. 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工作應當堅持加強領導、密切配合,依靠科學、依法防治,群防群控、果斷處置的方針,及時發現,快速反應,嚴格處理,減少損失。不包括強制免疫。
7. 我國將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分為特別重大、重大、較大、一般四級。
8. 在我國已經消滅的疫病有:牛瘟、牛肺疫、馬鼻疽、馬傳染性貧血等;我國尚未發生的病有:瘋牛病、非洲豬瘟等。
9. 劣獸藥:(一)成分含量不符合獸藥國家標準或者不標明有效成分的;(二)不標明或者 更改有效期或者超過有效期的;(三)不標明或者更改產品批號的;(四)其他不符合獸藥國家標準,但不屬于假獸藥的。
10. 假獸藥:(一)以非獸藥冒充獸藥或者以他種獸藥冒充此種獸藥的;(二)獸藥所含成分 的種類、名稱與獸藥國家標準不符合的。
11.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按照假獸藥處理:(一)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;(二)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經審查批準而未經審查批準即生產、進口的,或者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經抽查檢驗、審查核對而未經抽查檢驗、審查核對即銷售、進口的;(三)變質的;(四)被污染的;(五)所標明的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的。
12. 《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》規定的獸藥質量管理檔案包括: 質量管理檔案應當包括:(一) 人員檔案、培訓檔案、設備設施檔案、供貨商質量評估檔案、產品質量檔案;(二)開具的處方、進貨及銷售憑證;(三)購銷記錄及本規范規定的其他記錄。質量管理檔案不得涂改,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;購銷等記錄和憑證應當保存至產品有效期后一年。不包括:動物診療病歷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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